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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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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购房出资应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除外。父母为子女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应按出资份额共有,除非有其他约定。

法律分析

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何界定所有权?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可能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该房屋在婚后成为夫妻共同居住的家庭住房,且夫妻共同还贷或共同维护,那么在离婚或分割财产时,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界定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所有权时,需考虑购买时间、登记情况、还贷情况以及婚姻关系等因素,最终由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结语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所有权的界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所得和其他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在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可能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该房屋在婚后成为夫妻共同居住的家庭住房,且夫妻共同还贷或共同维护,那么在离婚或财产分割时,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确定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所有权时,需考虑购买时间、登记情况、还贷情况和婚姻关系等因素,最终由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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