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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安装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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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安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监控摄像机安装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内容:

  监控系统(包括所有的厂房后钢丝、电缆的敷设、摄像机、适配器的安装)以上工程的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施工的内容包括电缆、钢丝绳的敷设、摄像机、适配器的安装等

  4、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验收。

  二、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承包方式:采取合同价一次性包死,即:包安全、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RMB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不可抗力。

  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天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书面告知)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10天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布线的功能要求,并由专人负责项目的协调。

  2、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5、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作出决定。

  3、每月底向甲方报送一式两份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上月工程完成情况月报表(包括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

  4、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6、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申领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和使用,如果发生浪费或者损坏,乙方必须进行赔偿;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自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以及施工安全,如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9、本协议内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验收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款2200元。

  五、违约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合同条例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约。

  2、本工程须按期完成交付使用,因乙方原因,工程每延期一天交付使用,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500元。

  3、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工程价款,每迟支付三天,甲方将支付乙方合同额的0.3%作为罚款。

  六、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在10天内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对仲裁结果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它

  1、本承包工程不允许转让和非法分包。

  2、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确认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价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监控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监控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第三条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见附页)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与《电子监控工程预算书》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所用设备费用不得高于报价。

  第四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元,保修期。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

  第五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六条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七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九条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十一条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2: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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