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注销,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形: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5、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7、股东利用公司的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8、公司在清算过程中股东超过清算范围进行经营,损害相对方利益。9、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财产。《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