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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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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有:

1、损害后果,该损害是客观存在的,该损害是确定的,是已经发生、真实存在且能够认定的;

2、因果关系,即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害是行为的必然结果;

3、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包括形式的违法和实质的违法;

4、过错,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自己的隐私给别人看犯法吗

一般来说,自己的隐私如果没有危害,而且也不是传播淫秽色情,给别人看是不违法的。

侵犯隐私权的认定条件:

1、主观具有过错

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

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

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二、侵害名誉权的因素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因素有:

1、第三人必须知道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违法侵权而损害他人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的客观事实;

2、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名誉受到侵害的,与侵权人的侵权无关,或者侵权人虽然实施了侵权行为,但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4、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错。

三、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二、特殊侵权行为需要依照法律特别规定的具体要件,通常不需要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行为是某种间接侵权行为,往往与责任人有关的其他行为或事件构成,在责任承担上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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