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房处理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离婚时,公房可以分隔承租或由相关部门解决,需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孩子抚养权通常归女方,尤其是幼儿期和母亲有更好的照顾能力,或男方有过错、不良嗜好。若双方无过错且条件相当,女方思想品质好、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也可能获得抚养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愿意与母亲生活,也倾向于归女方。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应当如何处理公房
1、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
2、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3、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结语
公房处理原则:1、隔断分开,分别承租;2、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解决;3、参考当地租金标准进行经济补偿;4、根据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夫妻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孩子抚养权倾向女方情况:1、两周岁内需母亲哺育;2、女方绝育、男方未绝育、年龄差距小;3、改变生活习惯对孩子成长影响大;4、男方有过错,如婚外情;5、男方有不良嗜好,影响孩子成长;6、女方思想品质好、有更多时间照顾孩子;7、十周岁以上孩子愿意与母亲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