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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器官捐献合同怎么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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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3种观点: 有的人因为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或者是恶意重伤等情况出现身体器官有严重缺陷急需他人捐献的器官替换,也有的热心人士会愿意奉献社会,捐献自己的器官救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关于死者遗体器官的捐赠,死者有意愿捐赠的,须在生前以书面遗嘱的方式同意捐献。或者是有最亲的近亲属的同意,或者是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一致同意才能摘除遗体的器官。一、器官捐献的具体流程1、志愿捐献器官者可登陆红十字会网站或到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索取《人体器官捐赠移植条例》了解器官捐献的有关说明。2、志愿捐献者可到市红十字会、各无偿献血流动点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3、由志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的《器官捐献志愿书》,未成年的志愿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器官捐献志愿书》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4、《器官捐献志愿书》填写完整后由志愿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市红十字会,并携带志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5、《器官捐献志愿书》一式两份,市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6、当志愿者将要辞世时,由委托人提前通知市红十字会做好准备。7、市红十字会得到志愿捐献器官者的医院死亡证明后,即可接受器官。8、市红十字会向志愿者亲属颁发荣誉证书,志愿者骨灰可葬在光明树下。二、器官捐献的原则1、自愿,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买卖人体器官。2、无偿捐献,不应营利为目的,只是单纯地想为社会尽一份力量。3、优先考虑其他医疗方法;4、无伤害;5、鼓励捐献遗体器官。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简要总结:人体器官捐赠流程:有的人因为交通事故、劳动工伤或者是恶意重伤等情况出现身体器官有严重缺陷急需他人捐献的器官替换,也有的热心人士会愿意奉献社会,捐献自己的器官救助这些有需要的人。关于死者遗体器官的捐赠,死者有意愿捐赠的,须在生前以书面遗嘱的方式同意捐献。或者是有最亲的近亲属的同意,或者是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一致同意才能摘除遗体的器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2种观点: 一、器官捐赠需要哪些亲人签字同意1、器官捐赠需要哪些亲人签字同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申请,如果是自己申请的,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需要家属签字;(2)如果是死后由直系亲属申请的器官捐献,则需要家属签字。无论哪种情况,到最后捐献的 时刻,必须要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在“中国人体器官捐 献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缺一不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怎么捐赠器官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签署器官捐献会得到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因为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所以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2、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3、申请人领取一式两份表格后,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4、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5、表格填写完毕后,请携带三张一寸的照片,直接到区红十字会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遗体捐献纪念证书及捐献卡。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可以先到各登记接受站登记,然后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3种观点: 一、捐献器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捐献器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需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2)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3)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4)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5)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6)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是什么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具体如下: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1种观点: 一、捐献器官怎么申请1、捐献器官申请流程是:(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二、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2、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3、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4、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器官捐献是一个自愿行为,不管是本人还是家属都可以随时放弃。个人有意愿捐献器官,可以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这只是表达个人的一个意愿,虽然不需要家属同意、签字,但瞒着家属填写也不可取。然后捐赠器官必须本人同意,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赠的,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反之,若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赠,死后亲属也不得捐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体器官捐献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是否捐献由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决定,其他人不得强迫。公民申请捐献人体器官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捐献意愿书。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献。(前提: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材料:相关证明,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四百六十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2种观点: 一、遗体捐献怎么申请1、遗体捐献申请流程如下:(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2)捐献人可到本地红十字会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3)志愿者申请登记表,需要本人签字;(4)捐遗志愿者需要告知是否患有何种遗传病,传染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遗体捐献需要什么条件遗体捐献需要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遗体;2、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愿意捐献遗体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3、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执行人的有关情况及同意执行的意见、遗体接受单位等事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遗体捐献。(前提: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材料:相关证明,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四百六十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是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将捐献者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是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将捐献者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3种观点: 一、器官捐赠需要哪些亲人签字同意1、器官捐赠需要哪些亲人签字同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申请,如果是自己申请的,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需要家属签字;(2)如果是死后由直系亲属申请的器官捐献,则需要家属签字。无论哪种情况,到最后捐献的 时刻,必须要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在“中国人体器官捐 献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缺一不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怎么捐赠器官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2种观点: 一、器官捐赠需要哪些亲人签字同意1、器官捐赠需要哪些亲人签字同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1)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申请,如果是自己申请的,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需要家属签字;(2)如果是死后由直系亲属申请的器官捐献,则需要家属签字。无论哪种情况,到最后捐献的 时刻,必须要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在“中国人体器官捐 献登记表”上签字、按手印,缺一不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怎么捐赠器官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7、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8、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登记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签字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4、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5、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则可以由家属或医院的主管医生联系所在医院的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省级红十字会)。经过确认后,将由器官获取组织根据规定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器官将根据相关规定在监督之下进行分配。器官捐献后,遗体将恢复原貌。对于器官捐献者,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应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纪念林、纪念馆或纪念网站上。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还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第1种观点: 一、捐献器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捐献器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需到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2)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3)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4)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5)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6)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是什么人体器官捐献的流程具体如下:1、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2、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3、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4、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5、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6、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需要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书面,向省级人体捐献办公室书面申请,然后得到有关部门实际调查,必须要本人自愿。因为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的申请,而且征得监护人或者本人的自愿才是合法的途径,擅自捐献是违法行为。需要身体经过检测,身体无传染病,捐献的器官是否没有损伤,因为器官移植是高危险手术,所以要确定好捐献者是否身体无传染病,捐献的器官是否正常健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一、死后捐献器官在哪里申请1、死后捐献器官在红十字会申请。遗体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办理,表格中执行人意见可以是亲属,也可以是关系密切的亲友等填写。2、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二、死后捐献器官流程1、器官获取流程。当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状态时,由捐献者所在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所在医院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人体器官获取,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根据人体器官捐献标准获取并保存。2、器官分配流程。由省级人体器官专家组根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3、遗体处理流程。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4、困难救助流程。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拟定救助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是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将捐献者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2种观点: 律师解析:可以书面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者是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公证相关资料,并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将捐献者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第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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