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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是否可以使用穷困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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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直接接受企业捐赠或有违《捐赠法》的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而该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政资金不能用于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接受社会捐赠,但有明确的条件。接受捐赠必须具备两个特定的条件,即“发生自然灾害”和“境外捐赠人要求”使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接受捐赠的也只能是“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并且“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十一条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县级以上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第1种观点: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因此,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一、捐赠税收对于一般性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优惠,按纳税人的属性不同,分为企业税收优惠和个人税收优惠两种。一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是个人税收优惠。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扣除限额扣除);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上述个人是指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对个人向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时全额扣除。二、祖父母赠与房产如何过户签确认书,和父母一起去房管局签确认书,并带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资料;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的约定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思。费用:在签署委托书时,至少要收取所有的费用和杂费,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50元、公证费200元、检索费100元。评估费:评估费为该房产评估价格的5‰,但每宗至少收取1000元。因为是礼品生意,评估价通常低于市场价。捐赠公证费:捐赠公证费为评估价格的2%。缴交税费:向房屋委员会登记捐赠相当复杂。三、捐款相关法律规定1.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2.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3.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4.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慈善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这要看你的实际情况是怎样的,是否达到了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同时,你还需要民政部门的的报告并且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3种观点: 公开捐赠的捐赠人有穷困抗辩权。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一、房产赠与手续如何办理捐赠双方到公证处办理捐赠公证手续,领取捐赠公证书。然后申请人到测绘处办理面积测绘或转让图,领结果。申请人到契税征收窗口办理纳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申请人掌握全部信息到受理窗口申请捐赠登记,受理人员领取文件受理案件,缴纳登记费,办案人员审核资料,通知申请人到发证窗口领取,申请人凭登记收据到发证窗口领取房地产证。二、人死后捐助器官费用吗?器官捐献死亡是无偿的。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三、赠与的房产可以收回吗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仅签订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过户的,赠与人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不承担责任。但如果不动产权属随不动产登记过户而转移,既然房子已经过户,就意味着房屋捐赠已经完成,基本上不可能再收回。法律明确规定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捐赠,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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