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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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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是一种合同倒签的行为,但是合同有效。合同倒签是指合同生效前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或之后签订合同的现象。如果合同倒签违背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风险防范目标,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可能还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和企业管理风险。因此,在实践中应避免倒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双方虽然书面上甚至口头上都没有续约,但是如果实际中继续互相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因为如果发生纠纷,就会比较麻烦。在劳动合同中,合同到期后,合同的效力也是终止的,只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提出续签,但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管理,用人单位照样支付劳动报酬的,表示双方都愿意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期,如果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在自己离职的时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在租赁合同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或者继续履行的,该履行行为当然有效,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期或合同终止等,当事人继续履行的并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还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尽快协商是否续签、续期或继续履行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1种观点: 一、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能否自动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能否自动终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1)如果合同有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的,则期限届满时合同自动终止;(2)如果未有约定,且合同内容还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遇到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遇到合同纠纷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寻求司法解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双方虽然书面上甚至口头上都没有续约,但是如果实际中继续互相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因为如果发生纠纷,就会比较麻烦。在劳动合同中,合同到期后,合同的效力也是终止的,只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提出续签,但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管理,用人单位照样支付劳动报酬的,表示双方都愿意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期,如果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在自己离职的时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在租赁合同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对方于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双方虽然书面上甚至口头上都没有续约,但是如果实际中继续互相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因为如果发生纠纷,就会比较麻烦。在劳动合同中,合同到期后,合同的效力也是终止的,只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提出续签,但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管理,用人单位照样支付劳动报酬的,表示双方都愿意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期,如果劳动者仍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在自己离职的时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在租赁合同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原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约定到期自动续约,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另一方认可并受领的,视为双方均认可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义务是有效的。但此时并不能认为合同已自动续期,仅合同履行义务一方有权按照原合同约定的标准主张相应权利2、如果双方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期限,还约定了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续约,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的,则合同期限届满即合同效力终止3、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期满的自动续约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或者继续履行的,该履行行为当然有效,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期或合同终止等,当事人继续履行的并不能向对方主张权利,还有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应尽快协商是否续签、续期或继续履行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是一种合同倒签的行为,但是合同有效。合同倒签是指合同生效前双方已实际履行合同项目合作,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或之后签订合同的现象。如果合同倒签违背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风险防范目标,也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可能还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和企业管理风险。因此,在实践中应避免倒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一)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应该注意的问题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的营业执照、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特种行业许可证、其他资质证明等。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的问题有些公司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买卖合同文本,有时使用买卖合同文本,但是实际上是有买卖也有担保、抵押、承揽等,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三)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合同的必备条款,这些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必不可少的。当然,由于合同的复杂性,有些条款是需要签约双方或多方另行进行约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一类是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在审核合同时,要根据合同的基本要求关注其主要条款是否完备,对有可能引起纠纷的条款要予以修补,使其具体、明确、完善。合同条文的用词一定要准确清楚,避免词语含糊,模棱两可,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一般来说对合同条文用词的审核,要集中在主要条款的关键词语上,如合同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格、违约责任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没有异议的,合同继续生效,合同期限变为不定期合同,例如租赁合同等。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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